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下达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通知》(新人函[2007] 7号)精神,2007年地区拟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方式,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25名。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面向地直单位及各县(市)符合岗位条件、具有阿克苏户口(原籍阿克苏的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具备国家及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验印认可学历的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考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农业技术、教育、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近三年来在各类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志愿到边远乡镇工作。
2、学历条件
(1)报考教师的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少数民族考生除具备以上规定外,汉语水平还应达到HSK
6级以上。
(2)报考其他岗位的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少数民族考生HSK等级在六级以下须加试汉语。
3、年龄和身体条件
年龄在35周岁(1972年10月1 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招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确保招考工作的公正、透明,并按招考程序进行。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的原则。严格按照地区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结合岗位需求补充人员。凡满编、超编的单位,均不得招聘人员。 (三)招录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义务和权利。 三、招考岗位
详见《2007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岗位表》。考生可登陆阿克苏地区人事局网站查询(网址: http://www.aksrsj.gov.cn )。 四、招考程序
资格审查与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鉴证。 (一)资格审查与报名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 2007年10月19日— 10月22日。每天10:00—18:30时(北京时间),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 库车县人才人力市场(原百货大厦4楼)。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997—7126800、7122072
3、报名需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少数民族考生需持HSK等级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报名点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有关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4、准考证发放时间 2007年11月7日——11月9日到库车县人才人力市场(原百货大厦4楼)领取。 (二)笔试 笔试由地区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 (1)教师岗位:《语文》(考试时限120分钟);《政治》、《数学》、《英语》或《汉语》[其中汉语考生考英语,民语考生考汉语](考试时限均为90分钟)。 (2)文博讲解员岗位:《语文》(考试时限120分钟);《政治》、《历史》(考试时限均为90分钟);少数民族考生HSK等级在六级以下须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时限60分钟)。
(3)财务人员岗位:《语文》(考试时限120分钟);《政治》、《数学》(考试时限均为90分钟);少数民族考生HSK等级在六级以下须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时限60分钟)。 (4)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07年11月10日(星期六) 3、笔试要求 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IC考试卡,否则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成绩于2007年11月13日公布。考生可登录库车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 http://www.xjkc.gov.cn/ )。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和用人单位分别具体组织实施,并由用人单位对岗位相关专业进行测评。
2、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按照招考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凡达不到录用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面试费用40元。 3、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定于2007年11月15日—— 11月16日。招聘领导小组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考生应及时查看具体面试安排并与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997—7122072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须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核对无误后,按面试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5、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汉语基础知识不计入笔试成绩) 总成绩于11月19日在报名点和库车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 http://www.xjkc.gov.cn/)。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导,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考察,并于2007年11月25日前完成。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经报请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由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定于2007年11月27日——11月28日。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2007年11月26日下午北京时间16:00到库车县人才人力市场报到。报到时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未能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可在指定的县级以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确定拟聘人员,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报名点及库车县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xjkc.gov.cn/ )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于12月10日前办理聘用、增人增资等有关手续。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全程监督。 参与招考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 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宜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人才服务中心:0997—2283125
库车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7122072
监督电话:
库车县监察局:0997—7122383
2007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