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网站报价人才派遣人事代理人才论坛
 用户名: 密码: 个人用户 企业用户


··库尔勒市2008年招聘农村卫生专业人员简章
作者: 来源: 
库尔勒市2008年招聘农村卫生专业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为了解决我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农村基层。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的范围与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业优良,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为:持有库尔勒市户口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4、护士的条件为: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以上学历,有护士上岗证。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40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0人,护理专业20人(汉族与少数民族比例为5:5)。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报名至2008年5月16日截止。
    2、报名地点:库尔勒市人事局人才中心(豪景大厦710室)。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及上述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并如实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
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则相应减少职位数量或取消职位。
    4、资格审查:库尔勒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其准考证;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5、收费标准:报名、考试等有关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 [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按二门收费,每门40元。共计95元。
    四、考试与聘用
    1、笔试。市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主要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以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时事政治等为主。专业科目以临床医学(护理)专业为主。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一律使用汉文命题、汉文答卷。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的考试成绩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护士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50%;医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具体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核发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按照报考专业拟录用人数 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现场答问等形式,对报考人员进行基本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试。
    面试工作测评小组由人事、卫生、有关专家按一定比例组成。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予以公布。
    3、体检、考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换算后的总分,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岗位实际招考人数按总成绩排名 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监察局组织。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考生提出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市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 1天到招聘领导小组指定报名点报到,确保次日空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笔试、面试合格者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考核采取向报考者所在单位、街道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出现空缺时,在该专业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此招考名额。
    4、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7日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资格继续有效。
     5、聘用。根据公示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事部门鉴证后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持受聘人合同书及相关材料到市人事部门办理档案工资等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续聘;对不合格者,不签订续聘合同。农村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的医生三年内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助理以上)。
    6、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聘机关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五、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原确定时间内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另行通知。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市人事局考试中心(0996)2212896  2212607
监督电话:市纪检委办公室 (0996)2023181 2024900
 
 
库尔勒市招聘农村卫生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相关新闻:
 
 ··库尔勒市2008年公开招聘 “双语”教师简章
打印此页】 【返回

 

 

[ 最新公告 ] - [ 友情链接 ] - [ ] - [ 人事代理 ] - [ 人才论坛 ] - [ ] - [ 信息搜索 ]
本站提醒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不要向用人单位交纳任何费用,包括培训费资料费信息费等
网站备案号:新ICP备05003752号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鑫望角五楼(巴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邮编:841000
南疆人才网招聘业务咨询电话: 0996-2988888转892 传真: 0996-2988888转891 邮箱:njrc365com@126.com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