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轮台县2008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
简 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和解决部分事业单位严重缺员问题,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考简章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巴州生源的国民教育系列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部分职位面向全疆招考(详见职位表)。
三、招考人数及职位
招考人数共计36名,其中:社区工作人员22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0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人员4名。
招考职位详见《轮台县2008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
5、以汉语为母语的少数民族考生按汉族考生对待,可以报考汉族职位。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内:
1.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3.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离职的。
4、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
5、金融、保险等国有企业工龄买断人员。
6、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并予以确认的人员。
五、招考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持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负责。考生可询问资格审查结果,如查出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名资格外,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16日至31日(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轮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联系电话:0996-4682368
3.考试报名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机关报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每门成绩均达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申论》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享受加分成绩。
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以汉语为母语的少数民族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服务西部青年志愿者加5分。
3、笔试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根据总体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汉语基础知识》成绩不记入笔试总成绩,但《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08年6月初(具体时间地点以核发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面试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凡达不到录用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须合格),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1、面试时间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要求请在笔试后十日到报名处或致电0996-4682368查询,也可登陆轮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查询(http//:www.xjlt.gov.cn)。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1天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时尚未到达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张榜公示。面试费每人40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要求请在总成绩公布后十日到报名处或致电0996-4682368查询,也可登陆轮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xjlt.gov.cn查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生须填写《轮台县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政审表》,并提交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政审,政审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公示
政审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七)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审批,轮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新招录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轮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培训
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八、本《简章》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轮台县2008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轮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96-4682368
轮台县监察局监督电话:0996-4692156
轮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